关于江西省自学考试纪律问题,江西自考网整理了笔记给各位考生!
一、在什么情况下所答题目作零分处理?
应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其所答题目作零分处理:
1、在开考前信号发出或终了信号发出后答题的;
2、在试卷上非要求说明而自行另加附页或另贴纸答题的。
二、在什么情况下取消考试成绩?
应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取消当堂考试课程成绩:
1、在答卷上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、考号或作其他不是答案的任何标记的;
2、携带规定动作以外的文具、工具书等进入考室且不按规定统一放置的;
3、用规定的蓝、黑两色钢笔和圆珠笔以外的笔(墨)答卷或修改涂抹答案的;
4、有意在考场内交谈、喧哗,不听监考人员劝阻的;
5、在考室内吸烟不听劝阻的;
6、不按考务细则规定填写姓名、考号和座位号或书写太乱无法辨认的。
自考考试是一件严肃的事情,希望各位考生们认真对待,不要因小失大,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!最后,江西自考网祝愿广大考生取得好成绩!